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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优的本意是对物业进行有效的管理

发布日期:2017-11-23 10:06:28


  随着现代城市小区的去单位化、趋社会化,近年来小区物业管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冲突屡见不鲜,有的小区两者之间的关系几乎水火不容,相互抱怨的指责声不绝于耳。让康岭花城小区业主忧心的小区和物业,被评为优秀物业管理小区,就是典型一例。

  无独有偶,11月18日,南宁市一小区在清退旧物业过程中爆发冲突,新旧物管人员在小区对峙,直至警方介入维持秩序,“火爆场面”有如拍电影般。

  这也再次提醒人们,安居乐业是民众的头等大事。住得不开心,生活的幸福感自然打了折扣。而社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物业与业主之间对立难解的矛盾,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需警惕重视。

  物业与业主本应是相互依存和谐发展的关系,为何会成为针锋相对的对立方?物业和业主都在喊维权,那么为什么会那么难?业主心忧的小区为何能评优?笔者认为,还是要从职能部门的监管上找原因。就如上文所提到的屡被业主诟病的物业管理却能评优,可见相关管理部门在社区治理上,业主的声音被忽视了。

  实际上,在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当中,物业相对处于强势一方。这是因为,商品房小区的物业和开发商基本上是一起的,作为一个个来自“四面八方”的业主,就显得有些散沙一般、势单力薄,难以形成表达绝大多数业主利益的意见和力量;其次,对社区的社会治理,缺乏责任明确的监管力量和有效的制度规范。发现物业服务不靠谱,业主不可能卖房另觅他处,又不知道该找谁、能找谁投诉。长此以往两者之间的矛盾久拖不决,很可能会以某种极端方式爆发,对社区治理、城市发展终不是好事。

  评优的本意应是为了解民忧。对物业进行有效的管理,不让业主心忧,让小区优上加优,就应该迅速解决潜在矛盾和冲突,物业和业主的权益都能得到重视和保障。

  南宁市今年试行的房地产行业“红黑榜”,是对房地产市场和社区治理进行监管的有益尝试,但还应更进一步。职能部门的监管步子不妨迈得更大一些,花费的心思不妨更多一些,管理不妨更科学化法治化一点,从完善监管制度入手,才是化解小区矛盾的正解。